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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成本的“立案前调解”有效化解商事纠纷
时间:2016-08-09 [ ] 浏览次数:6947 来源:办公室立案接待处 视力保护色:


零成本的“立案前调解”有效化解商事纠纷


历年来,贵阳仲裁委一直高度重视仲裁程序各个环节的调解工作,案件调解率逐年上升。立案前的庭前调解、组庭后开庭前、开庭后裁决前、以裁前告之促成调解、裁决书执行调解和解等全方位的调解方式已经成为贵阳仲裁工作常态。作为贵阳仲裁委的“招牌服务产品”——庭前调解,是专为证据明确、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的案件“量身打造”的,该种调解方式不仅快捷高效,还相比普通仲裁案件节省50%的仲裁费用,因而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当事人的青睐。贵阳仲裁委一直致力于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出发开展各项工作,除了以上多种调解方式,我委还在立案前为撮合双方当事人调解做了大量的分文不收的公益工作,通过这种“零仲裁成本”的立案前调解促使当事人在矛盾升级之前就握手言和,自行履行合同,不但收到了当事人的好评也达到了提高仲裁亲和力的良好效果。

最近,立案处在审查10起对某建筑工程公司提起的仲裁案件时发现,仲裁申请几乎都是要求该公司支付工程款。通过了解得知,该公司属于信用良好,诚实守信的单位,许多案件即使立案后进入仲裁程序,也往往以调解的方式结案,由此可见,该公司被申请仲裁的原因大多数是当事人双方缺乏有效沟通,信息不对称所致。鉴于此,为了最大程度的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解决矛盾,立案处在立案前义务搭建起信息桥梁,使双方充分了解案件信息,让该公司在立案前有机会核查提起仲裁的项目状况,确认确实存在未支付工程款的事实后,主动履行了合同,在没有多花一分钱、没有多跑一趟,甚至没有立案的情况下,就使得双方消除矛盾,皆大欢喜。

贵阳仲裁委员会始终坚持“人为本、和为贵”的办案理念,本着“消释减少对抗、实现合作共赢”宗旨,在赢得双方当事人尊重和信任的同时,尽量减少当事人的维权成本,为当事人节省了大量宝贵时间,消释了纠纷中异议,也为双方达到共赢的目的,也在社会上达到了很好的办案效果,仲裁的影响力也得到了更好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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