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贵阳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积极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我委办产生或其他形式获取并由我委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以外,由我委办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并对依法公开的相关内容进行适时更新。
一、概述
加强管理和维护运行我委办门户网站,加大了政务公开的力度,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受理机构设在委办综合处。截止2017年底,我委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全年无书面向我委办申请提供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截止2017年12年31日,我委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我委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篇(条),新闻类信息62条,均为电子文本。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属于本部门业务类、工作动态类信息宣传70篇(次),在线咨询类40余条。2017年度门户网站页面访问量为46万余次。
在公开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委主动在门户网站上采用了专栏形式进行公开,并设立查阅室,增设资料索取点和社区服务窗口、仲裁与诉讼衔接办公室等。在日常工作中重点加强了窗口服务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大力建设服务型机关。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委在2017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2017年我委没有因信息公开方面产生的费用。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7年,信息公开的内容须进一步清理完善,须加强信息更新及时效,保证及时性。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完善制度,及时更新公开信息,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制度,及时提供和上报,定期维护,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能及时更新上传,方便群众查询。
2.对公开内容进行补充完善,进一步梳理公开信息,对原有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大审查力度,需要公开的必须公开,不能公开的坚决不公开,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